close

 

 

盛夏之季,購買義大利牛皮沙發,
創空間 CASA 帶您飛往義大利,
體驗輕鬆浪漫的義式步調,
享受時尚米蘭的精采之旅!


活動日期:2016.5.14-7.31

活動辦法:
1. 凡於活動期間前往創空間CASA義式傢具門市消費,
即可:

(1)商品滿萬送千優惠
(2)好禮抽
         首獎:義大利來回機票(1 名)市值:40,000 元
         貳獎: RIMOWA 四輪登機箱(1 名)市值:29,000 元
         參獎:THINK PINK 後背包(2 名)市值:6,000 元(樣式以實際產品為主)

(3)專業沙發保養乙次(使用期限至2017/7月底前。)

2. 得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公布於創空間Creative CASA相關平台。
3. 得獎名單公布後,會有專人與得獎者聯絡確認獎品寄送事宜。

 

 

 

 

 

活動注意事項:
 
1. 中獎人不得要求變更獎品內容,獎品以實物為主,若遇缺貨及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時,主辦單位得以等值商品替代。
2. 獎品一經領取後,如有遺失、損毀等情事發生,主辦單位恕不負補發之責。中獎者資若填寫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或獎品無法準確送達,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恕不負責。對於本活動直接或間接產生和涉及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收件地 址錯誤、郵務或其他事項等,主辦單位恕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3. 主辦單位保有此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其詳細辦法、變更事項或未盡事宜則以品牌官方網站公告為主。
4.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創空間CASA義式傢具行銷部 0800-218-588
5. 主辦單位絕對不會主動打電話要求您操作 ATM、網路銀行或透露存款餘額,如果您接到類似可疑電話,請拒絕回應。或直接撥打刑事局詐騙 165 專線通報,以確保您的權益。
 
 
 
兌獎辦法
 
一、兌獎資格
1.  依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得獎人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主辦單位將開立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納入得獎人年度所得內。
2.  請完整填妥「領獎同意書」及「領款簽回單」等相關資料,未依規定提供完整資料者,將無法完成領獎手續及作業。
3. 所有獎項領獎者須年滿18歲,未滿18歲之得獎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取。
 
 
二、兌獎程序
1. 活動結束後,於官網進行得獎名單公告,並於一週內進行得獎電話通知作業,以說明兌獎程序、傳送兌獎辦法及相關表單予中獎者。
2. 請中獎者於接獲兌獎電話通知及取得兌獎作業表單二週內,以掛號回函寄送領獎同意書、領款簽回單,以上兩項兌獎相關資料供主辦單位進行兌獎審核。
寄送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32巷19號 「創空間CASA義式傢具行銷部」 收
3. 承辦單位接獲兌獎回函信件,確認中獎人及相關繳交資料無誤後,統一將獎品寄送。
4. 未於寄送日前完成兌獎作業者,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保留獎品之活動使用權。

 

三、扣繳規定
1.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將按照給付金額代扣繳10%機會中獎稅稅金,且中獎人需填寫個人所得稅扣繳資料方可領獎;外籍人士(一年在臺灣地區居留、停合計未滿183 天),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代扣繳 20%機會中獎稅稅金。
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1,000(含)元以上者,贈與物品的價值將併入中獎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請中獎人配合填寫承辦單位「領款簽回單」作為申報依據。中獎金額超過NT$20,000元,中獎人應依稅法先行繳交相當於獎品價值10%機會中獎之稅金,以供承辦單位做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使用,承辦單位統一於活動年之隔年寄發扣繳憑單給中獎人,以利中獎人申報之用。外國人士中獎者,依稅法先行繳交相當於獎品價值20%機會中獎之稅金。若中獎人不願先行繳納 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詳細機票規範如下


(1) 適用行程:桃園出發至義大利米蘭

(2) 適用期間:2016/05/05-2016/12/31;可開票期間:2016/05/05-2016/12/31

(3) 最短與最長停留天數:0 天-1 個月

(4) 訂位艙等:『Q』

(5) 旅客改訂其他訂位艙等之辦法:單程加付 3,000 元改訂『W』之訂位艙等;單程加付 6,000 元改訂『H』之訂位艙等;亦可單程加付 10,000 元改訂『M』之訂位艙等

(三) 開票後不得轉讓他人,亦無法辦理退票後再重開,機票一經開立不可辦理退票

(四) 兒童票(2-11 歲)無法於單獨開立,必須與成人票一同開立。

(五) 機票使用者應於出發前自行備妥有效之護照及目的地國之簽證等相關旅行文件。

(六) 機票停留效期:機票應按照航段順序使用,第一段使用出發後,回程機票須於規定最長停留天數內使用完畢,逾期失效。

(七) 本合約開立之機票不得與其他優惠案、特殊票類合併使用。亦不適用加購北高接駁班機、台灣高鐵或車船票等案。

(八) 本合約所開立之機票,若於開票後欲自費加價改訂上述較高艙等,應以改票作業方式辦理,並應支付改票手續費每張每次 2000 元,如有票差須補足。

(九) 因各班次艙等機位有限,若指定日期航班之機位售罄無法兌換,敬請見諒,並請選擇其他日期及航班。

(十) 新加坡可免費停留,稅金須外加。

 

 

「個資告知事項」

 

創意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及告知。
1.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公司之蒐集目的在於進行行銷、會員之內部管理、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會計與相關服務、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040、052、090、091、104、129、136、152、157)
2.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消費者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C002辨識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
C011個人描述:如年齡、出生年月日。
3.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2)地區:消費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
(3)利用對象及方式: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蒐集,將供本公司、本公司各合作營業廠商、委外與委託服務廠商等,作以下利用:
(A)消費者管理之檢索查詢功能。
(B)物品寄送:於交寄相關商品或服務時,將消費者個人資料利用於交付給相關物流、郵寄廠商用於有關寄送之目的。
(C)行銷:本公司將利用消費者之地址及電子郵件、電話號碼進行本公司商品之宣傳行銷。
4.消費者個人資料之權利: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就本公司所保有之當事人個人資料可致電本公司客服專線0800-218-588,以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請求刪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創空間CASA* 的頭像
    創空間CASA*

    創空間Creative CASA

    創空間CA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